关于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10-26信息来源: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根据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第10次党委会精神,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拟对下列县级社、基层社给予奖励,其中补助吴兴区织里供销社、长兴县雉城供销社、南浔区菱湖供销社3家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标杆基层社奖励各5万元。补助长兴县数字化融合“三位一体”深化改革试点县资金支持100万元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:10月26日至11月1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市供销社财会审计部反映,电话: 2091672。
湖州市供销社
2022年10月26日
3392098-5984-10-通知公告